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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編制《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現(xiàn)場安全檢查基本要求指引》為規(guī)范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指導各級安全監(jiān)管部門、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特編制此指引。本指引適用于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的化工企業(yè)、工礦商貿企業(yè)。 第一部分 儲存場所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分類管理 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周轉倉庫和中間倉庫。危險化學品周轉倉庫是指非專業(yè)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的企業(yè),用于儲存企業(yè)自用的危險化學品,獨立設置的倉庫;中間倉庫是指為滿足日常連續(xù)生產需要,生產單位在廠房內存放從倉庫或者上道工序的廠房(或車間)取得的原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的場所。 對于危險化學品使用量較小的單位,可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種類配備相應類型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柜。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技術要求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設置應滿足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甲、乙類危險化學品周轉倉庫應獨立設置,為單層建筑,并不得設有地下室;甲、乙類中間倉庫應靠廠房外墻布置,其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當需用量較少時,可根據(jù)包裝規(guī)格,適當放寬要求)。甲、乙、丙類中間倉庫應采用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倉庫的疏散門應采用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但丙、丁、戊類倉庫首層靠墻的外側可采用推拉門或卷簾門。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根據(jù)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性配備通風、防爆、氣體檢測報警等設施設備。 1.通風設備。易燃液體、易燃氣體倉庫采取強制排風系統(tǒng)時,應安裝防爆排風扇,排風系統(tǒng)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排風設備不應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內;排風管應采用金屬管道,并應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點,不應暗設。 2.防爆設備。易燃液體、易燃氣體倉庫中電氣設備應防爆,電氣線路使用鋼管配線時,鋼管、接線盒等螺紋旋合連接應緊固牢靠,防爆電器設備的進出線連接或鋼管布線彎曲難度較大的場所可以使用防爆撓性軟管連接。 3.氣體檢測報警設備。庫內產生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的場所應設置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報警裝置,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器,其安裝高度應距地坪(或樓地板)0.3-0.6m;檢測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器,其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5-2m;指示報警設備應安裝在有人值守的控制室、現(xiàn)場操作室等內部;每年由有資質的檢定機構對氣體報警裝置進行一次檢定并出具檢定報告。 (三)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根據(jù)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做好防雷和靜電導除工作。建筑物防雷裝置應完好并定期檢測合格;易燃液體、易燃氣體倉庫入口處外側,應設置接地的裸露金屬體,如欄桿、金屬支架等作為人體靜電釋放裝置;易燃液體、易燃氣體倉庫排風扇和金屬貨架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四)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結合儲存物品的特性,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甲、乙、丙類液體倉庫應設置防止液體流散的設施,其基本做法為在倉庫門口砌筑高度為150 -300mm的漫坡。儲存遇濕會發(fā)生燃燒爆炸的物品時應采取防止水浸漬的措施,如使室內地面高出室外地面、倉庫屋面嚴密遮蓋,增加倉庫裝卸棧臺防雨水遮擋等措施。 (五)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合理擺放儲存物品。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貯存,具有還原性氧化劑應單獨存放;庫房內物品堆放的垛距、燈距、墻距、柱距、頂距等應滿足“五距”要求;庫房內需要設置貨架堆放物品時,貨架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貨架不應遮擋消火栓、自動噴淋系統(tǒng)以及排煙口,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六)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應設置完善的標志標識。出入口及庫內懸掛、粘貼危險化學品安全警示標志、職業(yè)衛(wèi)生危害告知卡等標志、標識,各崗位懸掛操作規(guī)程;危險化學品包裝物上要粘貼安全標簽,對應品種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七)危險化學品周轉倉庫注意事項。當設置獨立的危險化學品周轉倉庫時,辦公室、休息室等嚴禁設置在甲、乙類倉庫內,也不應貼鄰;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丁類倉庫內時,應采用防火隔墻和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并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隔墻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三、危險化學品儲存柜的技術要求 (一)危險化學品儲存柜分類。危險化學品儲存柜按等級分為黃色、紅色、藍色、綠色四種。黃色柜用于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液體,紅色柜用于存放可燃液體,藍色柜用于存放腐蝕性液體,綠色柜用于殺蟲劑和農藥。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柜安裝。放置危險化學品儲存柜的地面應平整,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液體時打開排氣孔,柜體內有靜電導地接線柱,待柜子放置妥當后,應連接上靜電接地導線。 (三)危險化學品儲存柜布局。若有多個存放物品性質相近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柜放置在一起,每個柜子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15cm;嚴禁存放強腐蝕性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柜與存放易燃、可燃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儲存柜相鄰擺放;危險化學品儲存柜放置的場所應遠離火源或其他發(fā)熱散熱的儀器設備,也應當遠離飛濺的化學液體或金屬屑。 第二部分 作業(yè)場所 使用單位車間內作業(yè)場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參照本指引第一部分第二項第(二)、(三)、(六)條的要求,配備通風、防爆、可燃氣體檢測等設施設備,做好靜電導除工作,配置相應的標志標識。 使用單位購進的化學品需要轉移或分裝到其它容器時,應標明其化學品名稱,分裝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分裝、改裝開箱、開桶、驗收等工作禁止在甲、乙類倉庫內進行。 第三部分 勞保用品和消防物資 一、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 企業(yè)要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為員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易燃易爆場所作業(yè)應配備防靜電鞋、防靜電服、防毒面具等;腐蝕性作業(yè)應配備工作帽、防腐蝕液護目鏡、耐酸堿手套、耐酸堿鞋、防酸(堿)服等;吸入性氣相毒物作業(yè)應配備防毒面具、防化學品手套、化學品防護服等;接觸酸、堿和有機溶劑等作業(yè)場所應配備洗眼器,安裝在車間、倉庫外可接近的地方。 二、消防物資配備符合要求 倉庫、車間設置的滅火器數(shù)量和類型應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的要求;易燃液體倉庫配備應急消防沙池,防爆消防鏟、防爆消防桶等應急器材。 |